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租赁拍卖公告
乐资产权告字[2017]6号
经乐清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同意,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以拍卖方式公开出租其坐落在乐清市柳市镇长江路877号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内综合大楼裙房西北侧的食堂二年(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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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
地址 |
建筑面积
约(㎡) |
用途 |
出租年限 |
两年租金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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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租赁 |
乐清市柳市镇长江路877号 |
2190 |
食堂 |
2年 |
30 |
20 |
备注:①该食堂共有三层,出租总面积约2190㎡,每层约730㎡,其中一层为厨房,二层为职工餐厅,三层为对外餐厅(详见平面图);②该食堂无房产证,有《建设用地批准书》,整体消防验收已合格。③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竞买人竞得租赁权后,竞买保证金20万元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④食堂装修已基本完成,厨房用具及餐桌已基本采购完全,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企事业单位(不接受联合报名),须有2年以上餐饮行业经营经验。
三、本次拍卖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1、租金支付办法:租金分二期支付,每期按年支付,每年租金为成交租金的二分之一。第一年租金于签订《食堂(经营权)租赁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今后一年,于上年度租金到期日提前一个月付清下年度租金。《食堂(经营权)租赁合同》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即2017年5月3日前)签订。
2、租赁期限:二年,出租人在竞得人交清第一年租金后将租赁标的交付给竞得人,租赁期自出租人将租赁标的交付给竞得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即2017年5月13日前)必须开业,若竞得人在两年租赁期内中途退出,则履约保证金20万元不予退回。
五、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租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4月25日至4月27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科获取。
六、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4月27日16时止(不包括法定节假日)。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 月27日16时。自然人必须以该自然人名义交纳保证金,企事业单位由其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4 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报名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科(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料:
(1)竞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报名时,须当场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2)自然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3)企业单位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4)事业单位须提交事业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7)拍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公开拍卖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时间:2017年4月28日上午10时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大厅。拍卖地点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大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0577-61882632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科) 0577- 62559777(拍卖公司)
网 址:http://www.yqztb.gov.cn www.yqpmh.com(拍卖公司)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 户 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
九、未尽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
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