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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13日上午10:00时整,在乐清市国贸大酒店五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炼钢用原材料及不锈钢制品物资一批,起拍价142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设保留价。【案号2013-302】
有关物资名称、数量等详见拍卖清单。
二、咨询、展示、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9月11日17:00时止,在本公司报名(乐清市云浦南路14号),2013年9月12日9:00-16:00在鹿城区人民法院大厅报名,展示地点:三门县健跳镇下沙塘东南特钢集团三门特钢有限公司厂内。
三、注意事项: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现况为准。2、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相关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
四、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户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010 0001 9087 486,凭法院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指定点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法院账户为准。
五、咨询电话:0577-62559777
监督电话:0577-88997737(法院) 0577-62522770 (工商)
网址:www.yqpmh.com www.rmfysszc.gov.cn
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
温州华大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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