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8月27日上午10:30时在温州红太阳宾馆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①温州市鹿城区鞋都三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温国用2012第1-262575号),使用权面积约2000㎡,工业出让,起拍价450万元。[案号2013-282,保证金45万元] ②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大诚商厦1幢701室,建筑面积约164.74㎡,土地面积30.64㎡,起拍价225万元。[案号2013-291,保证金25万元] ③温州市鹿城区金都大厦28层E室(现地址东游大厦2805室),建筑面积约257.7㎡,起拍价270万元。[案号2013-294,保证金30万元] ④瑞安市塘下镇亿嘉华庭2幢2单元1001室及室内装修,建筑面积约157.82㎡,有优先购买权人,起拍价200万元。[案号2013-292,保证金20万元] ⑤温州市蒲鞋市新村46幢106室房产,建筑面积31.13㎡,起拍价27万元。[案号(2013)温瓯执民字第22号,保证金3万元]
⑥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万康锦园4幢902室及相应装修,建筑面积177.59㎡,起拍价290万元。[案号(2012)浙温执民字第578号,保证金29万元] 其它相关事宜详见拍卖告知书。 二、咨询、展示、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8月26日17:00时止,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报名地点:本公司(乐清市云浦南路14号);2013年8月26日9:00-16:00在温州红太阳宾馆报名。 三、注意事项:1、上述标的均设有保留价;2、拍卖标的物以交付时现状、现功能为准,面积均以证载面积为依据,如有差错,以委托资料为准;3、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相关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4、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5、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四、有意竞买者,标的①-④将保证金汇入户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010 0001 9087 486;标的⑤保证金汇入户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温州银行景山支行,账号:7590 0012 0190 0818 23;标的⑥保证金汇入户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行信河支行,账号:3335 0600 0012 0150 10505。凭法院开具的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法院账户为准。成交者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咨询电话:62559777 监督电话:88997737(鹿城法院) 55888858(瓯海法院) 88018328(温州中院) 89661259 (温州工商局) 网址: www.yqpmh.com www.rmfysszc.gov.cn
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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