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7月30日上午10:00在温州红太阳宾馆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①龙湾区永中街道中大锦园E幢401室,建筑面积154.71㎡,土地使用权面积29.86㎡,起拍价170万元。[案号2013-211,保证金17万]
②温州市鹿城区吴桥路口吴桥大厦2幢1203室(带租赁),建筑面积184.23㎡,土地使用面积22.5㎡,起拍价340万元。[案号2013-219,保证金34万]
③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高鼎大楼华纳大楼一层30号(店面,带租赁),建筑面积61.91㎡,起拍价102万元。[案号2013-220,保证金11万]
④温州市鹿城区小南路海龙大厦A幢703室,建筑面积155.8㎡,土地使用权面积19.48㎡,起拍价178.5万元。[案号2013-221,保证金18万]
二、咨询、展示、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7月29日17:00时止,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报名地点:本公司(乐清市云浦南路14号);2013年7月29日9:00-16:00在温州红太阳宾馆报名。
四、注意事项:1、上述标的均设有保留价;2、以上面积均以证载面积为依据,如有差错,以委托资料为准;3、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相关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4、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5、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五、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户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温州鹿城农村合作银行,账号:2010 0001 9087 486,凭法院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法院账户为准。成交者,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咨询电话:62539277 法院监督电话: 88997737(鹿城)
工商监督电话:89661259(温州)
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