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标的①定于2013年3月19日上午10:30在温州红太阳宾馆会议室,标的②-⑤定于2013年3月19日下午2:30在苍南国际大酒店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①温州市华迪人造革有限公司所有的辊筒约150根、旧离型纸约20吨、天鹅绒布和棉织布约12吨(存放于龙湾永强高新园区直上路488号厂房内),起拍价40万元。(案号:2012-1725
,保证金4万元)
②温州市五马街道蝉街113号513-1、513-2室及513-3室,建筑面积分别为47.07㎡、5.95㎡。土地性质国有出让,起拍价54.5万元。(保证金5.5万元)
③苍南县钱库镇华庭锦园11幢602室,建筑面积145.09㎡,土地性质国有出让,起拍价64.84万元。(保证金6.5万元)
④苍南县灵溪镇观美新美南路6号房屋一间,建筑面积211.75㎡,起拍价49.554万元。(案号(2012)苍执民1164号,保证金5万元)
⑤浙C8515P佳乐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起拍价5.52万元。(保证金6000元)
二、咨询、展示、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3月18日17:00时前在本公司(乐清市云浦南路14号)报名,标的②-⑤可在2013年3月18日8:30-16:00时前至苍南国际大酒店报名。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三、注意事项:1、上述标的均设有保留价;2、拍卖标的物以展示现状为准,面积均以证载面积为依据,如有差错,以委托资料为准;3、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相关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4、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5、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四、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乐成支行,账号:2010000 20250084,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及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及收据到本公司或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相应账户为准,成交者,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咨询电话:62559777 法院监督电话: 86555617 (龙湾) 64719989、68708986(苍南)
工商监督电话:89661259 (温州) 64762608(苍南)
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 3月 4日 |